欧亚联盟扩大反倾销税征税范围
俄罗斯及其欧亚经济联盟(EAEU)的盟友,将很快扩大对中国制造的载重轮胎征收反倾销税的范围,以应对逃税行为。2月1日,欧亚经济联盟架构下欧亚经济委员会(EEC)的下属部门,内部市场保护司就此发布了公告。一天之后,中国商务部也通过“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发布了公告的详细信息。
根据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的第2023/350/AD18R2号公告,欧亚经济委员会在1月31日,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案,做出反规避终裁征税决定。据悉,欧亚经济委员会扩大了其反倾销税的征税范围,将对安装在轮毂上或者作为组件一部分进行出口的卡客车轮胎征税。根据2015年11月17日的决议,这些产品将被征收14.79%至35.35%的反倾销税。新的征税措施,将在公告发布日(2023年2月1日)起3个月后生效,适用于货车、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自卸车、拖车和半挂车的轮胎。
自2014年以来的反倾销调查
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展开反倾销调查。最终,该机构出台了第154号决议,并决定从2015年12月18日开始对中国制造的卡客车轮胎,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2021年7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宣布将在2026年6月28日之前,维持14.79%-35.35%的反倾销税。
对规避这些关税的调查于2022年3月9日开始。欧亚经济委员会在同年10月7日发布了最终的声明,指出相关产品作为轮胎-车轮组件的一部分,出口到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以避免支付反倾销税。因此,欧亚经济委员会建议对这些逃税的轮胎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欧亚经济委员会成立于 2012 年,目前由五个国家组成: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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