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鼓励外商投资轮胎产业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鼓励目录2022》)。中国政府希望外商对文件上所列出的产业进行投资。中国正在使用的《鼓励目录》是2020年发布的,而2022年版本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Tyrepress注意到,对于轮胎产业来说,新版本《鼓励目录》去掉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置制造”和“四鼓及以上子午线轮胎成型机制造”两个项目。三个与轮胎产业链相关的项目得到了保留,包括“大型客机航空轮胎”,“轮胎噪音试验室”,以及“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
此外,《鼓励目录2022》还列举了中国部分区域的优势产业。13个省级区域鼓励外商在其辖区内投资轮胎产业,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宁夏。
这些省份想要推进的产业为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线轮胎,具有低断面和扁平化特点的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15寸以上),航空轮胎和农用子午线轮胎。
在不久前进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说,外商投资《鼓励目录》内的行业领域,主要可以享受三项优惠政策:“一是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产品,免征关税;二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并且可以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三是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投资,还可进一步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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