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与锦湖同业竞争延期解决
近期,轮胎制造商青岛双星收到控股股东双星集团出具的《关于延期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双星集团称,“通过资产注入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目前时机尚不成熟,不利于青岛双星权益,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据悉,双星集团决定将原承诺的履行期延长三年至2026年7月5日。
Tyrepress China获悉,双星集团还提到“正在寻找其他更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且能促进青岛双星发展的方案”。
2018年,双星集团收购了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成为这家韩国轮胎制造商的控股股东。值得注意的是,收购锦湖的资金并不是来自轮胎制造商青岛双星,而是“双星集团与其他人”共同出资。双星集团认为,这样的投资方式能够缓解青岛双星的资金压力,使青岛双星的资金更为有效利用。
由于锦湖轮胎与青岛双星的部分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当时,双星集团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项目交割完成后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等方式消除同业竞争。
Tyrepress China获悉,青岛双星将锦湖2022年的业绩亏损视为未能解决同业竞争的重要原因。这家轮胎制造商在6月6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内容显示,“(锦湖)尚未达到持续并稳定的盈利状态,资产注入后其业绩波动将对青岛双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故目前启动资产注入时机尚不成熟”。换句话说,双星集团怕锦湖的业绩拖累青岛双星,因此不敢让双方的财务报表合并。2022年,青岛双星作为单独的轮胎制造商进行运营,亏损金额为6亿元,同比扩大了87.93%。
同时,青岛双星的公告还提到,双星集团也探讨过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可行性,但都存在困难。
双星集团表示,在未来的三年“积极推动锦湖轮胎提高盈利能力,提升资本市场的认可度,以尽快满足资产注入相关要求”。如果三年后仍未能完成资产注入,双星集团将参照市场做法选择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如资产处置给第三方等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在到期后的一年内解决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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